一、今年自行申报工作的主要特点
从地区构成看,省征、大祥、邵东、双清、隆回、新邵、申报人数占总申报人数的80.50%。从行业构成看,主要集中在银行、保险、证券、烟草、电力、电信、移动、房地产、饮食服务、租赁、商务服务、采矿业、制造业、医院、高校等较高收入行业。从人员构成看,主要是收入较高行业和单位的管理人员及职工、个人投资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部分文体工作者、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等。从所得项目构成看,主要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这五个项目的申报人数占总申报人数的97.5%,占申报所得总额的97.8%,占申报税款总额的97.6%。从申报组织工作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组织健全。各单位均成立了由办公室、税政、征管、计财、法规、信息中心、稽查等部门组成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长期的组织协调机构,在全系统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分管局长主抓、业务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宣传广泛。坚持内外并举的宣传思路,对内,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内部培训,学习政策,统一认识。对外,通过采取电视讲话、新闻报告会、答记者问、宣传横幅、培训班、座谈会、点对点约谈、广场电子屏、上街咨询发送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动员企业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带头申报等多种渠道,形成多点开花的宣传格局。
三是重点突出。各单位紧紧抓住高收入行业的高收入人群这一重点,深入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医院、大型市场等行业和单位,上门服务,积极宣传自行申报政策精神,现场发放申报表格,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四是服务优化。规范工作流程,制定了受理申报、申报补税、申报退税等申报工作流程;采取由纳税人到地税网站下载、在办税服务厅摆放、送到高收入个人手中等方式,方便纳税人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的窗口,配备导税员,及时办理有关补退税手续,减少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成本;鼓励纳税人运用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方式进行申报。;
五是措施得力。重点体现在四个结合:一是与办税大厅日常申报工作相结合,要求大厅人员在受理纳税申报时,及时提醒相关纳税人,并发放个税申报宣传资料。二是与地方各税年度结算工作相结合,要求税收管理员和检查员在企业开展地方各税年度结算时,提醒督促相关纳税人主动申报个人所得税,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三是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局专门制定了个税申报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市区局年终绩效考核评分,各县市区局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到分局、到科室、到个人。四是与新闻曝光相结合。按照省局统一部署,2007年11月29日,在邵阳日报、邵阳晚报、邵阳广播电台、邵阳电视台公开曝光了邵阳市区和隆回县两起已查处的个人所得税典型案例。
六是督促到位。我局于1月23日至29日和3月3日至9日先后二次由市局领导带队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各单位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行督查,并下发两期通报和一期信息专刊,将各单位的作法、成效和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加强了信息交流和沟通,促进整改和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当前自行申报工作面临的困惑
与上年相比,今年的各税申报工作成效更加突出,但存在的问题不少:一是自行申报的质量和人员结构不够理想,主要表现为申报项目集中在民营经济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两个项目,其他所得项目申报不多;申报对象主要是民营经济业主和企业单位的高管人员,其他人员申报很少。二是各单位工作很不平衡,个别单位申报进度缓慢。三是申报表填写不规范,辅导工作有待加强。四是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工作难以全面落实。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困惑。
纳税人方面。突出表现为申报不实、申报不全、拒不申报三种现象,根源在于四种心理困扰了纳税人的观念和行为,一是侥幸心理,以前没有按时如实申报的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和曝光,助长了部分纳税人的侥幸心理。二是观望心理,还没有到达法定申报的最后期限,无论是从众心理作怪还是从资金使用的角度,观望的办法都有益无害。三是顾虑心理,首先是怕出头,引起同行嫉妒,其次是怕露富,安全高于一切,当前不尽如人意的社会治安环境迫使富人们低调处事。四是畏难心理,自行申报工作应税收入项目的计算复杂一场,税务干部都难以全面掌握,纳税人更是无所适从。
税务机关方面。突出体现在四难:一是认识难提高。部分单位对自行申报工作认识仍然不高,重视不够,部分基层税务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仍停留在作表面宣传,习惯于坐等纳税人上门。二是人员难控管。当前出现的“纯管户申报多、共管户申报少,私营企业主申报多、高管人员申报少”的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地税机关对高收入者约束力的有限性,而对于跨地区、跨企业的高管人员,更是无能为力。三是收入难核实。目前,全社会都缺乏一套完善的个人收入监控体系,没有一个行政机关能够全面掌握个人的真实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能采取规劝和加大申报应负法律责任的宣传力度等手段“组织”申报,使众多纳税人心存侥幸,导致申报不实、甚至拒不申报成为必然。四是违章难查处。复杂的社会关系、艰难的部门协作、残缺的信用体系、难如人意的治安状况以及税务机关自身有限的强制手段,这些因素集中在具体的个案上,让个税案件查处难上加难,这一点,从2007年度全国全省曝光案件寥若晨星的现实足以证明。
三、进一步完善自行申报工作的几点建议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而且艰巨的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依靠全系统干部和全社会的力量,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落实。为此,各级地税机关一是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各单位要在全系统内再动员、再部署,不但要从坚持依法治税,巩固首次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成果,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和完善税制的角度;而且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发挥税收职能、调节过高收入,防止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来深刻认识自行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二是要精细管理,夯实基础。要进一步落实申报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发挥基层税管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积极深入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纳税人中间,开展宣传,组织申报。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工作,推行个税申报资料户籍式管理,坚持专人、专柜、保密管理,按照申报对象建立税源清册和税源档案。要利用申报资料开展分析评估,筛选检查对象,为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打击拒不申报、申报不实等行为提供证据支持。要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管理、全员全额申报管理的信息资源,利用现有的个体工商大户监控网络,整合国税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利用已有的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管理,积极加强与工商、金融、证券、文化、房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根据日常征管形成的信息市局资源,对征管范围内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的分布情况进行分析,掌握其收入来源、收入渠道、收入项目、行业分布等详细情况,形成和积累第一手税源资料。
三是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深入持久、有针对性的宣传是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重要条件。宣传报道要覆盖自行申报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做到“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全方位宣传自行申报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申报方法、申报期限、法律责任,报道自行申报的工作进程,宣传积极自行申报的正面典型,曝光偷逃税和不申报的典型案例,在广大纳税人与地税部门之间架起理解和沟通的桥梁,营造依法纳税光荣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消除申报对象的疑虑心理、侥幸心理和观望心理,促进纳税人自觉、踊跃地到税务机关主动申报。要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重点向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文艺团体、医疗机构、民营经济业主宣传,通过上门辅导、发送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要重点查处,消除顾虑。对应申报未申报和拒不申报的高收入者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是推进自行申报工作的关键措施。自行申报期结束后,对税务机关认为应申报未申报的纳税人,要进行重点稽查,对典型案件进行及时曝光。要组织开展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部分高收入行业、民营经济业主个人申报情况的抽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建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营造一个全社会关注、督促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良好环境。要切实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和协作,进一步加大对个税申报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让虚假申报和拒不申报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弘扬公平正义,消除绝大多数纳税人的顾虑。
五是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地税机关内部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通过对内部信息资源的及时整理、分析和比对,对高收入者人群实施动态管理。各级地税干部要发扬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在深入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专题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理解支持。要逐步建立由税务、海关、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参加的信息共享的个人收入监控体系,改善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的外部环境。